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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》+
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》+
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》+
國債期貨合約交易細則+
《國債期貨合約期轉現交易細則》+
《國債期貨合約交割細則》+
修訂第二十三條,明確交易所可以采用期轉現交易方式。
新增第六章“期轉現交易”,規定期轉現交易的定義、會員管理、業務的原則性規定、違規違約的處理等。
修訂第四十三條,明確期轉現交易成交價不計入當日結算價的計算。
修訂第十一條,明確國債期貨合約可以采用期轉現交易方式交易。
為新增規則,對國債期貨期轉現交易參與人資格、備案要求,交易申報信息、現貨范圍、價格范圍、期現匹配等交易要素,以及具體業務流程、信息發布等進行規定。
修訂第二十七條,明確期轉現交易成交價不計入交割結算價的計算,且交割結算價計算方法中提到的“成交”均不含期轉現交易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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